(2024年8月15日六屆一次會長工作會審議通過)
執行會長崗位職責
1、受會長委托,代理行使會長職責。
2、負責協會發展謀劃和自身建設,提出指導意見。
3、團結帶領會內公裝及建材企業實現共同發展。
4、組織公裝領域相關座談、研討、培訓、考核和表彰活動。
5、對接市住新局等相關職能部門,貫徹執行政府部門指示精神。
?副會長崗位職責
1、自覺維護協會團結和統一,樹立協會良好的社會形象。
2、認真負責完成分管協會工作。
3、帶頭執行會員(代表)大會、理事會、會長工作會各項決議。
4、根據工作安排,代表協會出席重大活動。
5、在發展自身企業的同時,為會員單位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。